昆明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公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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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分公司修理厂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开说明

 

2020911日,昆明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分公司修理厂建设项目根据《昆明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分公司修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经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开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昆明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分公司修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苏家营142号;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含了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的建设内容。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9月委托遵义天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昆明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分公司修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0月10日取得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昆明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分公司修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盘环评【2019】第28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4.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包含了《昆明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分公司修理厂建设项目》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内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与环评设计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环评要求:2个烤漆房的废气经过收集至同一排气筒,配套设置1套油漆废气抽排净化系统(含双层过滤棉、双层活性炭)及1根15m高排气筒,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实际建设情况: 2个烤漆房的废气经过收集至同一排气筒,配套设置1套油漆废气抽排净化系统(含双层过滤棉、双层活性炭)及1根12m高排气筒,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该项目发生的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汽车维修废水、汽车清洁废水、维修区地面清洁废水、员工及外来人员洗手及冲厕废水等;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沉淀后,处理达标后排入项目北侧金瓦路市政污水管网,并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处理;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沉淀后,处理达标后排入项目北侧金瓦路市政污水管网,并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处理;项目区内维修车辆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沉淀后,处理达标后排入项目北侧金瓦路市政污水管网,并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处理;维修区地面清洁,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沉淀后,处理达标后排入项目北侧金瓦路市政污水管网,并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打磨废气及油漆废气。

  项目焊接工艺为以CO2位保护气体使用直流或者交流电弧焊机进行焊接;焊接产生少量的烟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在原子粉打磨过程中有少量粉尘产生,项目采用湿式打磨,打磨过程在打磨车间内进行,大部分颗粒物直接沉降于打磨车间内,产生少量的粉尘经大七稀释扩散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设有两间烤漆房,烤漆房在喷漆和烤漆过程中产生的烤漆废气主要为损失的油漆形成的漆雾和溶剂挥发的有机废气;汽车喷漆在烤漆房内进行,喷漆时关闭烤漆房门,喷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双层过滤棉和双层活性炭吸附,喷漆、烤漆、晾干过程产生的甲苯、二甲苯经双层活性炭吸附后,经吸附处理后的废气排入UV光氧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由一根12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来自于汽车噪声,车辆维修时产生的敲击噪声、打磨噪声以及使用四轮定位仪、保护焊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项目的产噪设备置于车间内,通过设置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进行减噪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

  1.一般固废 

  废旧零部件

  项目产生的废旧零部件集中收集至固废暂存间后,能回收利用的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间,委托云南恒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原子粉包装固废集中收集至固废暂存间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砂纸集中收集至固废暂存间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带盖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危险固废

  项目运营过程中汽车维修、保养更换下来的废电池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协议见附件);

项目油漆桶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协议见附件);项目运营过程中为保证过滤棉对废气处理设施的吸附效率,一个月更换一次, 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协议见附件);

  综上所述,项目区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车维修废水、汽车清洁废水、维修区地面清洁废水进入隔油池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最后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处理达外排废水水质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十水质净化处理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总排口外排废水pH浓度最大值为7.23(无量纲)、COD浓度最大值为204mg/L、SS浓度最大值为32mg/L、总磷浓度最大值为0.45mg/L、氨氮浓度最大值为0.662mg/L、石油类未检出;各类污染物均满足CB26877-2011《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即pH(无量纲)6~9,化学需氧量≤300mg/L,悬浮物≤100mg/L,氨氮≤25mg/L,总磷≤3mg/L,石油类≤10mg/L。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打磨废气及油漆废气。

  项目焊接工艺产生少量的烟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在原子粉打磨过程中有少量粉尘产生,项目采用湿式打磨,打磨过程在打磨车间内进行,产生少量的粉尘经大七稀释扩散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设有两间烤漆房,烤漆房在喷漆和烤漆过程中产生的烤漆废气为有机废气;汽车喷漆在烤漆房内进行,喷漆时关闭烤漆房门,喷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双层过滤棉和双层活性炭吸附,喷漆、烤漆、晾干过程产生的甲苯、二甲苯经双层活性炭吸附后,经吸附处理后的废气排入UV光氧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由一根12m高的排气筒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喷漆房废气颗粒物最大值为5.72 mg/m3、苯最大值为0.042 mg/m3、甲苯、二甲苯未检出,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由于排气筒高度为12m,排放浓度严格50%,排放速率外推后严格50%,即:颗粒物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1.12kg/h,苯≤6mg/m3、排放速率≤0.16kg/h,甲苯≤20mg/m3、排放速率≤0.99kg/h,二甲苯≤35mg/m3、排放速率≤0.32kg/h。

  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及下风向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455mg/m3,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苯≤0.4mg/m3,甲苯≤2.4mg/m3,二甲苯≤1.2mg/m3。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转时发出的噪声;项目的产噪设备置于车间内,通过设置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进行减噪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北侧临金瓦路红线一侧35m±5m范围内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4.5 dB(A)、夜间最大值为53.5 dB(A); 项目东、西、南侧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6.1 dB(A)、夜间最大值为46.8 dB(A);项目北侧临金瓦路红线一侧35m±5m范围内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东、西、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项目区内设置一间固废暂存间,废旧零部件、包装固废、废砂纸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间,委托云南恒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项目区内设置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过程中废机油、废电池、废活性炭统一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曲靖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已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厂区内设有带盖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区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废水外排量852吨t/a,COD实际排放量为0.16t/a,氨氮排放量为0.0004t/a,总磷排放量为0.0002t/a,均未超出环评批复的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废水1355.44t/a,CODcr0.22t/a,氨氮0.0025 t/a、总磷0.0025t/年。

 

五、验收结论

项目自立项到投入运行的全过程,能够执行环保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视环保管理;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设施运转正常;管理措施得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及调查结果,项目达标外排;喷漆房废气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均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限值;厂界噪声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已按照环评及批复中的对策措施进行了有效控制,各环保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建议对昆明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分公司修理厂建设项目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按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落实和完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环境保护建档制度,做到定职定责,专人专管、有据可查;

  (2)企业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确保环保设施的高效、正常运转,尽量减少和避免事故排放。

 

七、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2020年12月22日-2021年1月19日。

  2、当地环保部门

  昆明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电话/传真:0871-63170763

  3、建设单位

  云南兴德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彬  电话:15288129747

  4、公开网址

  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

  http://www.hgy209.com/


附件下载:昆明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分公司修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0年12月22日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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