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曲靖市关闭搬迁企业富源县富村镇富民焦化厂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对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富民焦化厂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4〕266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场地的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掌握富源县富村镇富民焦化厂地块场地污染状况,确保场地后续开发中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对富源县富村镇富民焦化厂地块场地开展初步调查工作。
富源县富村镇富民焦化厂地块,位于场地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团山村,地处富源县富村镇团山村,规划用地性质为农业用地,2008年企业关闭后地块闲置,部分区域被当地村民重新开发利用用作耕地,种植玉米、蔬菜等作物。为保障地块今后用地环境安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确定所在区域土壤是否出现土壤污染现象,委托后,我单位按照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布点采样与样品测试、数据分析与评价、报告编制等程序开展富源县富村镇富民焦化厂地块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以明确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地块后续环境及行政管理提供依据。现将《富源县富村镇富民焦化厂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富源县富村镇富民焦化厂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团山村,紧邻团山村,(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5.521333°,东经104.533538°)。
地块责任单位:富源县人民政府
地块现状:地块涉及两段人类活动历史,其中1982年以前为荒地,1982年至2008年作为焦化厂生产用地,2008年企业关闭后地块部分区域被当地村民重新开发利用用作耕地,种植玉米、蔬菜等作物。
二、初步调查结论
(1)本次送检的13个土壤对照点样品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区内土壤pH值均小于7,区内土壤总体呈弱酸性;
(2)地块内送检的26个土壤样品,砷、汞等重金属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其他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等其他检测项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场地内土壤pH范围为4.53-8.45,表现为浅表层1米深度范围为弱碱性,1-7.6m范围内为酸性。
(4)地块内4个地表水样品根据场地内特征污染物进行项目分析测试检出值,测试结果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对比,4个地表水样各指标均达标,未发现明显污染,不会对块泽河造成影响。
(5)地块内地下水均达不到Ⅲ类水质标准,不可直接作为饮用水使用,后期开发利用时要注意铁、锰等相关超标因子的影响。
(6)综上所述,该场地土壤无明显污染,可不进行下一阶段详查工作。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富源县富村镇富民焦化厂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2007号
联系人:唐喜
邮编:650106
传真:0871-65337179
电话: 0871-65328952, 15911582208
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
2020年12月17日